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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0-05-10〗〖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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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旗“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为推动“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全旗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镶党办发[2010]17号)要求,行政审批中心制定本方案,请审阅。

 

 

                               镶黄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年三月二十九日

 

 

 

 

     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关于开展

    “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旗委关于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中心决定在中心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旗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旗人大、政协“两会”精神及全旗“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指针,立足新起点、开创新思路、采取新措施、实现新跨越,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真正把中心建成依法行政的阳光工程、方便群众的民心工程、优化环境的政务工程。

二、深入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和要求

为了规范和完善进入中心的各类审批事项、审批操作流程和审批运作机制。使各项审批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从体制和制度上依法规范和督查行政权力的行使,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切实做到一门受理和一条龙服务。

(一)要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人员素质。一是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不断创新,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完善窗口工作人员在中心考核制度,深入开展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比工作,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加快窗口干部的培养使用,促进窗口岗位成为培育干部的场所。国税窗口工作人员已回到原单位工作,晋升为办税服务大厅主任,同时带动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要抓环境建设,着力提升窗口形象。一是要优化政策环境。积极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会分开,政府职能重点逐步由经济建设向更加关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变,要按照“依法、公开、便民、高效”的服务理念,消减审批事项,精简办事环节,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二是要构建人文环境。围绕各项创建工作,规范服务态度、仪容仪表,做到“微笑服务”;按照标准化窗口建设的要求,自觉规范服务行为,做到业务解答一口清,审批业务一审准;落实“五办”举措,做到“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特殊项目跟踪办和重大项目重点办”;三是营造廉政环境。要以勤政依法行政、亲民为民高效便民为目标,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发扬求真务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真正做到主动服务不推诿、协调服务不扯皮、高效服务不拖拉、廉洁服务不设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

(三)要抓窗口提速,着力实现高效审批。一是要深入推进“两集中、三到位”工作。以深化认识为前提,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审改工作的认识,把“两集中、三到位”工作作为行政服务效能建设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好;以审改考核为抓手,达到审批事项应进全进的工作目标,实现归并授权到位;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服务相关制度,确保窗口职能到位,杜绝两头受理、两头收费、两头办证现象。二要再造或简化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强化窗口工作时间观念,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甚至故意拖延刁难的现象,实现窗口审批服务的提速、提质、提效。三要全面拓宽“绿色通道”覆盖面。延伸“绿色通道”优质服务触角,使更多的企业和项目享受到便捷的审批服务。

三、深入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方法

(一)中心要于旗政府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督察组对进驻审批中心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督察,着力要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梳理后的项目是否完全进厅,进厅项目是否正常运行。二是个别窗口是否存在由于特殊原因部分项目虽已明确进中心,但实际上并没有在中心运作,影响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整体效能。三是窗口审批权限没有得到充分下放,致使办事人员往返于前后场的现象。四是窗口工作人员兼后场工作太多,导致经常脱岗的现象。

(二)为了进一步巩固扩大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中心决定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抓好教育活动成果的巩固扩大工作。一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要以创建学习型窗口为着力点,中心通过每周一大屏幕滚动播放会议材料和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会议精神,让窗口工作人员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对转变作风建设年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充分了解“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的、意义。二要表彰宣传典型模范。加大培养宣传中心优秀典型模范力度,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起到弘扬正气,激励先进作用,以典型的力量带动中心工作的开展。

四是“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内容和措施

一是与贯彻落实中共镶黄旗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相结合,以此次“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要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我中心加大了对学习贯彻全委(扩大)会议等会议精神的宣传,中心通过网站、大屏幕播放及审批系统公布等形式学习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等会议精神。以“五零”服务目标(即在服务窗口全面开展服务程序“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对象“零投诉”、相互沟通“零距离”)为抓手,以旗委(扩大)会议等会议精神为指针,树立了“进入中心门,我是中心人;中心是我家,服务靠大家”的服务理念,用全新的思维、全新的视角来指导工作实践,不断完善人性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全员素质,强化服务规范。通过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等会议精神相结合,统一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形成了齐心协力促中心发展的合力。

二是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精神面貌要有新气象。要在工作实践中抓作风建设,要通过作风建设促进实际工作的开展,不能离开工作实际空洞地去抓作风建设。从本方案公布实施之日起,各窗口工作人员要从最基本的工作纪律抓起,杜绝迟到、早退、空岗、上班时间打游戏等有悖机关工作纪律的行为,继续实施指纹考勤制度;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打造廉洁型、节俭型窗口。要通过强制学习和自觉学习等不同形式,加强在岗教育,把作风建设列入年度考核规划,集中抓好宗旨观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践能力,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抓好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是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服务质量要有新改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和社会事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监督。第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各进厅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前置条件、工作流程、办结时限等要公开,要根据部门职能调整、政策法律法规等权力设定依据的变化情况,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及时进行动态公开。第二,要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力度。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审联批职能,凡有审批、审核、备案、办证和行政执收执罚职能入驻中心的部门,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要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次收费、限时办结”的工作方式,不得在服务大厅以外开设“第二窗口”进行暗箱审批。实现服务中心窗口与部门联网,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第三,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厅设立银行收费窗口,财政部门开设了专户,并派驻工作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开具发票,实行统一收费,确保收费及时足额入库。从源头上杜绝了非税收入体外循环、“跑、冒、滴、漏”和乱收费现象,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

四是与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制度保障要有新进展。要站在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一要推行公开承诺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本中心职能范围内各项工作业务;按照各类业务工作规程,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指南,公开办理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二要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各窗口部门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在第一时间受理,指定专人全程负责,全力、高效的办理,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积极主动地帮助联系、搞好衔接。三要推行限时办结制。各窗口部门对本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标准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硬性要求,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实行行政默认制,凡是超过规定期限未作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四要建立政协民主评议长效机制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机制。对入厅的39个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进行了民主评议。继续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微笑在大厅,满意在社会”主题活动。五要推行追究问责制。对窗口工作人员出现重大工作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阶段(2010年3月20日至4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中心领导作动员报告,对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部署,明确“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整改提高阶段(2010年4月16日至9月15日)

1、查找问题,开展剖析。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要对照“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自查,同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边查边改。

2、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方案。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内容、措施、时限和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针对问题,完善制度。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从完善制度入手,重新制定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建立服务承诺制。要围绕我中心集中审批服务的职能和年度目标,确定承诺事项,明确责任人、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推行首问负责制。坚持第一时间受理,全程跟踪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严格限期办结制。要对各个岗位的事项办理时限作出具体要求,限时办结,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第三阶段:督查考评和总结公布阶段 (2010年9月16日至11月15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认真做好总结。要对“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六、加强对“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

为切实加强“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整顿活动在我中心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经中心领导决定成立“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淑霞(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欧德勒(监察局)

成 员:夏伟丽(审批中心文秘人员)

满都胡(审批中心网管人员)

夏伟亮(消防队)

锦 玲(工商局)

张雪梅(水务局)

孙永飞(质监局)

董来友(建设局)

刘淑荣(草监局)

敖 登(文体局)

阿拉腾高娃(人防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夏伟丽;办公室成员满都胡、夏伟亮、锦玲、张雪梅、孙永飞、董来友、刘淑荣、敖登、阿拉腾高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中心“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联系协调和日常事务等工作。通过成立机构,健全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而有效推动我中心“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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