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政服务中心>>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2008-07-27〗〖作者:〗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镶黄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切实加强镶黄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塑造良好的政府窗口形象,结合本旗实际,特制定如下行为规范。

一、服务用语
    要求: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     

1、接待服务对象提倡讲普通话。
     2、见到服务对象要主动打招呼:“您好,请坐。请问有什么事”。办理完毕后要说“再见”。
     3、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迅速接听,接听时首先讲:“您好,我是镶黄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4、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
     5、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
     6、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7、在代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说“请稍侯,我马上帮您办理”、“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等。
     8、禁止使用“不知道、我不管、少罗嗦”等生、冷、硬等有伤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 
二、仪表形象
    要求:服装整齐、仪表端庄、保持清洁
     1、衣冠整洁,佩带工作证,正装上岗。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2、姿态端雅、自然大方,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在服务对象面前不准做任何不礼貌的举动。
     3、不准染发(黑发除外),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染色指甲。
     4、男同志不准留胡须,不准戴墨镜。
     5、女同志化妆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
     6、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窗口卫生。 
三、工作态度
    要求: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服务周到       
     1、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起立打招呼,并请其就坐,然后再为其办理手续。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清楚,对服务对象没有提到而在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讲清。要做到耐心热情,百问不厌,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       
     3、做到“四个一样”,即:干部群众一样尊重,生人熟人一样热情,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
    4、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要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清楚,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一次办结。
    5、要实行热心、诚心、耐心服务,在任何情况下都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工作纪律
    要求: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公开透明、办事公道        
     1、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岗位做到“八不”, 即:不吸烟,不吃零食,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串岗位,不聚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刊。
    2、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
    3、禁止中午喝酒,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
    4、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审批,严格办事程序,不得擅自主张,各行其事。
    5、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6、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勤政,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
五、监督管理作用

行政效能设诉中心对涉及到窗口或工作人员的投诉,应立即进行协调,尽可能当场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事项的投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窗口要紧密配合,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投诉事项的追踪处理,直到处理完结。

 

 


打印本稿〗〖关闭〗